淘汰落后产能进入倒计时 工信部将落实各省目标
作者:张建新   来源:供销部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01日 点击数:

        2010年对落后产能的淘汰战役已经进入倒计时。
  记者昨天从知情人士处独家获悉,目前,由工信部起草、明确产能过剩行业在2010年淘汰任务的文件已经下发到了省一级,将很快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公布。而就在下周二,工信部将在厦门召开全国工信系统的工作会议,届时,各行业的具体执行文件有望正式出台。此举被认为是政府部门推进落后产能淘汰的一次重要发力。
  本报此前曾报道,春节前的国务院第9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送审稿)》,要求采取三大严厉手段大力淘汰落后产能。《通知》以电力、煤炭、钢铁、水泥、有色金属、焦炭、造纸、制革、印染等行业为重点,确定了今明两年淘汰落后产能的要求和目标任务。
  记者昨日获悉,在此纲领性文件之后,经过分解的各产能过剩行业的具体淘汰任务也已经下发到省一级。据一位钢铁行业知情人士介绍,该文件内容与去年12月份工信部下发的《现有钢铁企业生产经营准入条件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内容有较大相近之处,主要仍从工艺水准、排放指标等方面做出限制。不过,除了对各省相关行业的淘汰总量做出了规定外,目前下发的文件中对淘汰的执行方式和退出补偿机制尚未做出明确说明。具体的执行方案有望在下周二召开的会议中得到细化。
  去年12月,工信部曾发布《现有钢铁企业生产经营准入条件及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从生产规模、工艺装备、排放指标、能源消耗四个方面对钢铁企业划定了“准入门槛”。
  一位即将参会的行业权威人士表示,虽然中央政府已经明确大目标,但如何解决现有存量仍然是最大的待解难题。“人员安置、转移支付、补偿方式等等具体问题的解决,不但有赖于地方政府的配合,中央各政府职能部门也必须做很好的任务分解。牵涉的问题太复杂。”他表示,虽然细化到行业内的具体情况千差万别,部分淘汰标准也值得商榷,但小企业必须及时为自己寻找出路,实施调整结构,以适应接踵到来的淘汰大潮。(来源:上海证券报)
  发改委:今年将淘汰炼铁产能2500万吨炼钢产能600万吨
  10日下午,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汪光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解振华、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张力军就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问题答记者问。
  解振华称今年是“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最后一年,“今年计划关停小火电机组1000万千瓦,淘汰落后的炼铁产能2500万吨,炼钢产能600万吨,水泥产能5000万吨”。据介绍,节能目标与“十一五”规划目标还有很大的差距,任务还相当艰巨。
  为完成“十一五”计划,发改委将从强化目标责任考核,实行问责制,严格控制“两高”项目,安排中央预算内的投资333亿元,中央财政资金500亿左右,支持实施重点节能减排工程。(来源: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