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的退火(二)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31日 点击数:

  (3)去应力退火。将钢加热到略低于A1的温度(一般取500~600℃),经适当保温后缓冷到300℃以下出炉空冷。像这样为了去除由于塑性变形、焊接等造成的残余应力而进行的退火称为去应力退火。

  工件中存在的内应力十分有害,如不及时消除,将使工作在加工及使用过程中发生变形,影响工件精度。此外,内应力与外加载荷叠加在一起还会引起材料发生意外的断裂。因此,锻造、铸造、焊接以及切削加工后的工件应采用去应力退火,以消除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内应力。去应力退火的加热温度低于相变温度A1,因此在整个处理过程中不发生组织转变。内应力主要是通过工件在保温和缓冷过程中消除的,为了使工件内应力消除得更加彻底,在加热时应控制加热速度。一般是低温进炉,然后以100℃/h左右的加热速度加热到规定温度,焊接件的加热温度应略高于600℃,保温时间视情况而定,通常为2~8h。铸件去应力退火的保温时间宜取上限,冷却速度控制在20~50℃/h冷却至300℃以下才能出炉。

  (4)再结晶退火。再结晶退火又称中间退火,是指经冷变形后的金属加热到再结晶温度以上,保持适当时间,使形变晶粒重新结晶成均匀的等轴晶粒,以消除变形强化和残余应力的热处理工艺。

  再结晶退火就是利于材料冷塑性变形后,加热时的再结晶现象,使被拉长、压扁或破碎的晶粒变为等轴晶粒,来达到消除加工硬化、恢复塑性变形能力,以利于进一步变形加工的目的。

  (5)均匀化退火。均匀化退火又称扩散退火,为了减少金属铸锭、铸件或锻坯的化学成分的偏析和组织的不均匀性,将其加热到高温,长时间保持,然后进行缓慢冷却,以达到化学成分和组织均匀化为目的的退火工艺。

  均匀化退火的加热温度一般选在钢的熔点以下100~200℃,通常为1050~1150℃,保温时间一般为10~15h,以保证扩散充分进行,达到消除或减少成分或组织不均匀的目的。由于扩散退火的加热温度高、时间长,晶粒必然粗大。为此,必须再进行完全退火或正火,使组织重新细化。

--本文摘自“热处理工”

上一篇:钢的退火(一)[ 10-21 ]下一篇:钢中夹杂物的类型、特点和来源[ 11-08 ]